由 Mike Shedlock 通過 MishTalk.com 撰寫,
今年夏天,最高法院將決定法律規定的“收入”是否可以包括未實現的收益。 你猜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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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到來,摩爾訴美國
正如維基百科詳細介紹的那樣,問題是第十六修正案是否授權國會將未實現的收益作為收入徵稅。
背景
2005年,查爾斯·摩爾和凱瑟琳·摩爾向一家名為KisanKraft的印度企業投資了4萬美元,換取了該公司11%的股權。 KisanKraft 是一家受控外國公司。 該公司自成立以來每年都盈利,但它不是將收益分配給股東,而是將利潤再投資於業務。 在2017年《減稅和就業法案》通過之前,此類收入通常無需繳納所得稅,直到分配給股東。 2017 年的法律改變了公司稅和 F 子部分的稅收制度,重點關注國內利潤,並對海外持有的利潤徵收一次性強制性匯回稅。 摩爾夫婦繳納了 14,729 美元的欠稅,並向美國華盛頓西區地方法院提出質疑,認為該法律違反了《艾斯納訴麥康伯案》(Eisner v. Macomber,1920 年)中規定的收入在徵稅之前必須實現的第十六修正案的要求。 )。 地區法院做出了有利於政府的裁決,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也維持了原判。 其他三名法官也持不同意見。
摩爾夫婦於 2023 年 2 月 21 日提交了調卷令狀請願書。最高法院於 2023 年 6 月 26 日批准了調卷令,這意味著它將負責此案。
最高法院的財富稅分水嶺
《華爾街日報》評論 最高法院的財富稅分水嶺
摩爾夫婦提起訴訟要求退款,但第九巡迴法院的三名法官組成的陪審團裁定“收入的實現不是憲法要求”。 這違背了美國稅法和最高法院原則的傳統理解,即收入必須在徵稅之前實現。 也就是說,收入必須是實際收入,而不僅僅是市場價值或某些公司賬簿上資產價值的增加。
1920 年的艾斯納訴麥康伯案認為,資產價值的收益只有“由接收者(納稅人)收到或提取以供其單獨使用、受益和處置”,才算得上收入。 爭論的焦點在於,允許徵收所得稅的憲法第十六修正案是否仍然適用這一先例。
伯尼·桑德斯、伊麗莎白·沃倫和參議院財政主席羅恩·懷登都支持徵收財富稅。
州出口稅
加利福尼亞州、紐約州、馬薩諸塞州、夏威夷州和華盛頓州都提議對某人搬出州時的未實現收益徵收退出稅。
最高法院的適當裁決將在這些想法紮根之前將其扼殺。
灌籃高手
此案對於最高法院來說是一個重磅案件。 簡而言之,憲法授權對“收入”徵稅。 鑑於收入一詞的含義,資產價值的波動被裁定不屬於收入,這是有充分理由的。
擁有非流動資產的人將受到懲罰。 當主要所有者搬遷時,家庭農場就會被摧毀。
案件很簡單。 期待絕大多數人做出決定。 然後,當伊麗莎白·沃倫、拜登總統和伯尼·桑德斯的馬克思主義財富掠奪思想落空時,他們會小便和抱怨。
最高法院今年進展順利,一切都很好。
南希·佩洛西援引最高法院的話說,取消學生債務
另請考慮我 6 月 30 日的帖子 南希·佩洛西援引最高法院的話說,取消學生債務
我的後續帖子是 拜登無視最高法院的裁決,將許多學生的債務償還額設置為零
預計拜登的行為將受到法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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