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卡里·施蒂伯(Zachary Stieber)通過大紀元時報撰寫 (強調我們的),
美國當局 10 月 20 日宣布,另外三起 COVID-19 疫苗傷害已達到賠償標準。

衛生資源和服務管理局的一位官員告訴我們,向反措施傷害賠償計劃 (CICP) 提出的六項索賠現已確定有資格獲得賠償。 疫苗會議. 所有索賠都與 COVID-19 疫苗有關。
一種是嚴重過敏性休克的結果。 其他五個是心肌炎的結果, 一種心臟炎症。
六名受傷人員都沒有得到賠償。 這位官員說,官員們正在審查“符合條件的費用”。
由於針對 COVID-19 大流行調用了緊急情況,因此必須向 CICP 提出 COVID-19 疫苗傷害索賠,而不是另一個稱為國家疫苗傷害賠償計劃 (VICP) 的計劃。
CICP涵蓋了某些嚴重的情況和死亡,但索賠必須由一個秘密小組判斷為 已經證明了一個鏈接 在病情或死亡與疫苗之間。
該計劃還涵蓋了一些 COVID-19 療法。
這位政府官員說,有 48 起索賠被拒絕,因為它們不符合標準的因果關係證明和/或不包括所遭受的傷害。
截至 10 月 1 日,已提出約 10,300 份索賠。 大約 70% 的人聲稱因 COVID-19 疫苗而受傷。
VICP索賠下降
向 CICP 提出的索賠比向 VICP 提出的索賠要多得多,VICP 成立於 1980 年代,旨在保護疫苗製造商免受訴訟。
VICP 蓋子 一些定期給美國人接種的疫苗,例如麻疹疫苗、甲型肝炎疫苗和破傷風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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