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有關跨性別“權利”的法律令人不安,這很像塞勒姆女巫審判時期的光譜證據概念。 跨性別身份是一個純粹主觀的概念,支持它的具體證據為零——一個人所要做的就是簡單地說他們現在是他們現在宣布的任何虛構的性別,世界其他地方應該圍繞他們旋轉。
在女巫審判期間,證人可以說鬼魂告訴他們被告犯了惡魔罪,法院應該將這些毫無根據的指控作為證據。 同樣,根據性別認同法,一個人可以說他們是跨性別者,並指責其他人侵犯了他們在他們喜歡的代詞中被提及的“權利”。
但它超越了個人感受的問題。 也許一個生理上的男人突然決定他是一個想要使用公共女性浴室的女人,因為他瞄準了一個未成年女孩,但他不需要提供女性證明,我們也不允許阻止他。 我們必鬚根據他的主觀主張,從表面上接受他的身份。 否則,我們“假設那個人的性別”。 我們成為應用常識的壞人。
主觀法是自由社會終結的開始,因為它將證據的優勢置於可以隨意捏造自己證據的瘋子和獨裁者手中。
不過,弗吉尼亞州民主黨和代表伊麗莎白古茲曼的看法恰恰相反。 她計劃在弗吉尼亞州即將舉行的秋季會議上提出一項法案,該法案將擴大 虐待兒童的定義 包括拒絕按照孩子要求的方式使用性別認同的父母。 換句話說,如果您是弗吉尼亞州的父母,那麼您的孩子在家庭中擁有權力。 他們所要做的就是說他們是跨性別者,如果你不服從,那麼兒童保護服務機構可以介入。
該法案將使兒童性別錯誤成為輕罪或可能的重罪。 古茲曼澄清:
“如果孩子與那些授權記者分享他們正在經歷的事情,我們談論的不僅是身體虐待或精神虐待,那名授權記者的工作是通知兒童保護服務 (CPS)……每個人都是這樣參與其中。 還有一項調查不僅來自社會工作者,而且在我們決定將對 CPS 提出指控之前,還有警方的調查。”
噹噹地記者問她是否像許多共和黨人所說的那樣“將父母定罪”時,古茲曼回答說:
“不,這不對。 這是在教育父母,因為法律告訴你該做什麼和不該做什麼……所以這條法律告訴你不要虐待你的孩子,因為他們是 LGBTQ。”
當與呼籲宗教自由的人爭論時,古茲曼做出了典型的左派回應:
“聖經說要接受每個人的本來面目。 所以當他們問我這個問題時,我就是這麼告訴他們的,這也是我將繼續告訴人們的話。”
首先,就法律定義而言,沒有科學指標可以說明是什麼讓孩子或其他任何人“變性”。 因此,沒有辦法在法庭上證明父母“虐待”了“跨性別孩子”,因為沒有辦法證明孩子是跨性別的。 除了極少數患有稱為性別焦慮症的精神疾病(需要多年的心理治療才能確定)的人之外,不存在跨性別身份的客觀證據。
其次,兒童的受傷感受不是 CPS 干預父母權利的理由。
第三,跨性別身份運動不是公民自由運動,而是政治運動。 LGBT 人士與其他所有人擁有完全相同的合法權利。 跨性別運動想要的是非凡的權力和特殊的待遇。 他們希望能夠根據自己的想法支配他人的言論和行為。 這是無法接受的。
第四,“教育父母”不是法律的目的。 教育父母不是政府的工作。 政府和感染它的官僚沒有資格提供育兒建議。 政府的職責只是保護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 性別代詞和個人感受不受憲法保護。
不過,言論自由受到保護。
第四,古茲曼似乎對聖經不熟悉,因為那本書中有一系列被禁止的行為。 我們可能並不都同意該清單上的每一項,但“接受所有人”絕對不是宗教要求。 有些人和行為不應該被接受,因為它們會導致文明的衰落和沒落。 數千年的觀察告訴了我們這一點,但左派相信他們更清楚。 孩子們對他們的父母口授,以及讓精神病患者成為權威,並讓他們處於權威地位。
人們希望伊麗莎白·古茲曼和像她這樣的意識形態狂熱分子能盡快下台,但在人們最終完全厭倦之前,美國很可能不得不忍受更多的精神錯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