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推翻了美聯儲針對刪除序列號的槍支的法律


這一舉動已經讓槍支管制愛好者緊緊抓住他們的珍珠, 週三,一名法官裁定,聯邦法律禁止持有帶有已刪除序列號的槍支是違憲的。

從最高法院 6 月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槍支裁決的指導性先例中得到啟發,該裁決發現美國人擁有受憲法保護的在公共場合攜帶手槍的權利, 美國地方法官約瑟夫·古德溫(Joseph Goodwin)表示,刪除序列號的法律不符合該國“槍支管制的歷史傳統”。

週三的裁決 美國訴價格 源於一起刑事案件,其中一名名叫蘭迪·普萊斯的男子被指控擁有一支已刪除序列號的槍支。 被廢除的法律規定,將這種槍運送到州界線,或者如果它曾經越過州界線,就直接擁有這種槍是犯罪行為。

古德溫法官,總統 克林頓提名人, 著名的 “直到 1968 年《槍支管制法》通過之前,美國製造和進口的所有槍支都沒有廣泛要求序列號”,以及 直到 1990 年才頒布禁止擁有帶有已刪除序列號的槍支的禁令.

鑑於此,他發現禁止刪除序列號的法律未能通過 6 月最高法院案件確立的檢驗, 紐約步槍和手槍協會訴布魯恩。 具體來說,為了證明槍支管制的合理性,最高法院表示“政府必須證明該法規符合該國槍支管制的歷史傳統。”

雖然 布魯恩 測試只有幾個月大,它已經動畫了幾項針對槍支法的裁決,包括:

在你們中的一些人開始興高采烈地抹去您的序列號之前,請注意聯邦政府可能會對該裁決提出上訴, 這意味著第四巡迴賽可能有發言權……但也許不是最終決定權。

在此之前,請考慮一些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