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ke Shedlock 通過 MishTalk.com,
加利福尼亞一心想將其政策強加給整個國家。 此案將提交至最高法院…
俄亥俄養豬場 vs 加利福尼亞州
最高法院將於 10 月 11 日審理“培根案”。國家豬肉生產商委員會訴羅斯對加州的《防止虐待農場動物法》提出質疑,也稱為第 12 號提案。 這是一項構思不周且違憲的 2018 年法律,試圖利用金州的巨大市場力量作為槓桿 規範全國養豬業。
加利福尼亞州的立法者通常認為他們知道什麼是最好的——在這種情況下,對於全國的豬和養豬戶來說。
州監管機構目前正在培訓檢查員分散在全國各地執行加州的規定。 州外農民必須證明他們的產品符合第 12 號提案,才能在加利福尼亞州銷售。
第 12 號提案迫使豬肉生產商採用加利福尼亞的規則,即使這些規則禁止在農民所在州明確合法的活動。
由於加州 99% 以上的豬肉消費來自外州農場,加州 12 號提案的實際效果是規範外州農民。
除了傲慢之外,加州的第 12 號提案還違反了憲法的商業條款。 俄亥俄州和其他 48 個州的農民不應該被迫忍受這種侮辱。
加利福尼亞州正在培訓其檢查員前往其他州並將其規則強加於其他地方。
傲慢令人震驚和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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