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吉爾·麥克勞克林(Jill McLaughlin)通過大紀元時報 (強調我們的),

加利福尼亞州的雇主很快將被禁止解僱或不僱用在工作場所和工作時間之外使用大麻的工人。
州長加文·紐瑟姆在 9 月 18 日的第 2188 號議會法案上簽名,以防止雇主根據藥物篩選測試發現他們中存在非精神活性大麻代謝物,在僱用、終止或僱傭條款和條件方面歧視某人系統或供人下班使用。
在該州,娛樂性使用大麻是合法的。
AB 2188 是州長簽署的一系列立法的一部分,目的是“加強加州的大麻法律,擴大合法的大麻市場並糾正大麻禁令的危害”,根據一項 9月18日聲明 紐森的辦公室。
“對於太多的加州人來說,大麻合法化的承諾仍然遙不可及,”紐森說。 “這些措施建立在我們州朝著這一目標取得的重要進展的基礎上,但要建立一個公平、安全和可持續的合法大麻產業,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我期待與立法機關和政策制定者合作,在加利福尼亞州的社區全面實現大麻合法化。”

該立法的作者、議員比爾·奎克 (D-Hayward) 說 該措施“姍姍來遲”。
“感謝倡導者和讚助商一直以來的支持,”怪癖 在推特上寫道 簽約後。 “我讚揚總督致力於糾正大麻禁令的危害。”
該法律於 2024 年 1 月 1 日生效,豁免從事建築和施工的人員以及需要聯邦背景許可的工作職位。
毒品政策聯盟,一個支持法律的組織 大麻 喬治·索羅斯 (George Soros) 共同創立的組織,主張通過該法案。
“CA 員工應享有與其他州的工人相同的權利,例如 [New York and Nevada] 已經通過了防止工作場所因合法使用大麻而受到懲罰的法律,”該聯盟在推特上寫道。
加州 NORML 是一個致力於保護和擴大大麻消費者權利的非營利組織,贊助了該法案。 該組織告訴立法者,工人有權在離開工作崗位時從事法律活動,但工人和求職者正在失去工作機會或被解僱,因為他們的大麻使用測試呈陽性。

加州大麻產業協會在之前的一次採訪中告訴大紀元時報,該法案仍然允許雇主使用測試來確定“某人在積極工作時是否受到大麻的影響”。
“該法案並沒有阻止雇主對員工進行藥物測試,而是指出,在有人使用大麻後,對非精神活性大麻代謝物的測試會在體內停留長達數月之久,這不是僱用或解僱的理由,”該協會的執行董事林賽·羅賓遜說。
加州商會反對該法案,稱其仍將冒著工作場所安全的風險,並“為大麻的使用創造一個受保護的地位” [Fair Employment and Housing Act]。”
根據一項法案分析,加州商會表示:“加州雇主在對僱員採取合法紀律措施時可能會面臨責任。” “如果加州政策制定者希望強制轉向更新的測試技術——那是一回事。 但我們不認為大麻應該被提升到比同類藥物(如酒精)更受法律保護的地位。”

州長還簽署了其他幾項與大麻有關的法案,其中包括:
- SB 1186 取代了當地對藥用大麻運輸的禁令,擴大了患者獲得合法、受監管的大麻產品的機會。
- AB 1706 允許有大麻相關定罪的加州人將其密封。
- SB 1326 為加利福尼亞州與其他州簽訂協議創建了一個流程,以允許與加利福尼亞州以外的實體進行大麻交易。
- AB 1885 允許獸醫向寵物推薦大麻。
- 據同時也是該立法的作者的 Quirk 說,AB 2210 允許舉辦臨時活動的場所同時獲得酒類和大麻許可證,只要大麻和酒精飲料的銷售和消費分開進行。
- AB 1186 被稱為《藥用大麻患者的使用權法》,禁止當地司法管轄區通過許可藥用大麻企業向患者或其主要護理人員提供藥用大麻的零售方式來限製藥用大麻的零售。